兒童熱性痙攣(發燒性抽痙)
一、簡介:熱性痙攣基本上是一種小孩子的常見疾病,並非癲癇。發生的年齡通常是5個月大至6歲孩童。此疾病通常有遺傳傾向,病童的家族親人中約1/3到1/2至少有過一次熱性痙攣。
二、原因:熱性痙攣發作時,均見有發燒的現象(特別是體溫急劇上升),一般是在發燒發生的24小時內發生抽痙。發燒的原因大多為上呼吸道發炎、腸胃炎、中耳炎或肺炎等,除了熱性痙攣外,腦膜炎、腦炎、腦病變、癲癇等也會發生抽痙時伴隨有發燒的現象,一定要特別注意。
三、症狀:發生抽痙時的臨床症狀為眼球上吊或呆滯,嘴角發白或發紺,失去知覺無反應,常伴隨著臉部抽動,四肢鬆軟、抽動或僵直,少部份病童會發生半側手腳抽動。其發作抽痙的時間從數秒鐘至20多分鐘不等,大多小於10分鐘。而且發作抽痙後數小時內小孩子會完全清醒過來,無任何後遺症。少部分的病人會在同一次發燒的過程中發作2至3次抽痙。
四、復發率:平均而言,熱性痙攣之復發率為1/3,年紀小於1歲即發生熱性痙攣之復發率較高,約有1/2之機會。90%以上之熱性痙攣在小孩6歲以後,便不再有抽痙的發作即使是在發燒之下,也不復有抽痙的現象。只有不到5%之熱性痙攣兒童,以後會變成復發性無發燒抽痙(即癲癇)。在智能不足,腦性痳痹或家族中有癲癇病史者之孩童以後發生癲癇機會較大。
五、何時須給予抗抽痙藥物:大部份之熱性痙攣兒童均不需要預防性抗抽痙藥物的治療,只有下面之情況才考慮給予藥物治療:一、在首次發作以前,就有發育上或神經學方面異常如腦性痳痺、智能遲緩、小頭症等。二、熱性痙攣持續15分鐘以上,或有局部發作,或者發作後具有局部神經學異常。三、有癲癇的家族史者。
六、如何協助抽痙的孩童—抽痙時的處理:
1、幫助病人平躺。
2、維護病人的安全。清除周圍尖銳及可能危及病人的物品。
3、鬆開領子或任何圍住脖子,影響呼吸的衣物。
4、輕輕的將病人的脖子轉向一側,讓口水流出以幫助病人維持呼吸道暢通。
5、若病人口中有食物,則側躺後將之清出。若口中沒有食物,則請不要嚐試用湯匙,或用手指頭伸進病人的口中,以免傷及牙齒、舌頭而不慎吸入氣道。(病人在牙關緊閉時,不會傷到自己的舌頭)。
6、不要緊壓病人,嚐試使痙攣停止下來。因為抽痙不會因為緊壓肢體而停止。
7、不必作人工呼吸,除非病人在抽痙停止後,沒有呼吸時才需要。
8、除非病人完全清醒,否則不可給予病人水、食物或藥品。
9、應繼續陪伴病人,直到完全清醒。
10、若抽痙超過十分鐘、或有連續抽痙、神智無法恢復時,需送往醫院。